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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清廉环保促环保清廉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发挥党组领头雁作用全面
发布时间:2019-12-27 14:32:14  浏览:

连续十年获生态省、美丽浙江考核优秀,连续七年获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一等奖……近年来,舟山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班子带头,以清廉环保促环保清廉,保持全系统十余年“清风正气不出事、务实有为敢担当”的工作作风,为全市生态环保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提供了坚强政治、组织保障,有力推动了全市生态环保事业健康发展。
 

抓好突破点,融合党建与业务工作


领导领衔制、项目中心制……该局创设新制度,由领导班子带头克难攻坚、破解难题,提升服务效能。

由民营企业投资上千亿元的舟山绿色石化大项目是国家高度关注重大项目。该局通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领衔负责,创新“党建+重大项目环保服务监管”“环保管家+工作专班”机制,高效服务系列国家战略落地,绿色石化基地项目环评、规划环评以国内领先速度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批。通过创新“党建+环境督察”工作机制,该局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实施生态环境系统三级联动及分管领导分组负责制、分单领衔制,班子成员带头昼夜奋战,弘扬生态环境系统“不拖延、不含糊、不解释、不抱怨”四不精神,高效办结中转信访件,推动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突出VOC治理、入海排污口整治等特色亮点工作,受到上级充分肯定。该局还创新“党建+污染防治攻坚”机制,确保全市空气质量保持全国前列,创新“水下森林”治水模式,破解海岛径流少无源头活水难题,为捧得五水共治“大禹鼎”荣誉奠定坚实基础。

全局 29项需群众、企业上门办理的事项均实现“最多跑一次”,47个项目享受“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红利。该局坚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建立起班子带头提升服务联系群众和环境监管制度。

每位班子成员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推动再造流程、提速增效,实施“党建+环保服务”,全力保障“最多跑一次”,探索“党建+环保监管”,班子合力推进环境执法监管“指挥中心”一体化统筹模式和环保公检法联动机制建设,打造环境执法最严城市,2018年舟山市环境违法案件处罚金额同比增长近三倍。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还实施了班子成员信访包案制,推进全市环境信访量持续三年保持全省最低并逐年下降。2017年522件,2018年336 件,同比下降30%;今年1-10月279件,同比下降5.1%。今年该市环境执法支队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全市和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单位。
 

把握关键点,推进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干好事业,离不开一支敢打能拼的生态环保铁军。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德才兼备、以实绩重用干部,构建了科学管用选人用人机制。在选拔中层干部时采取系统内部公开竞争方式,增加了个人自荐、干部群众举荐、处室推荐及适岗比选命题演讲等;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全面完善落实民主推荐制度、改进任职考察工作、规范酝酿和讨论决定程序、完善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期制度等,班子齐把脉,全程考察、科学评价选用干部,为一批四个意识强,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提供了展示才华抱负的平台。

在工作中,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注重创机制、破难题,以制度平台建设推进事业科学健康发展。舟山市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点逐岛定位实施65个面积大于1平方公里主要岛屿生态功能引导策略,推进分类分区开发保护;积极打造美丽海岛中国样板,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比例达50%,列全省第一;全省首创环评批文与排污许可证同步核发,探索破解既依法严格把关又提升服务效能的难题。

全省率先制定船舶、鱼粉等传统行业环保整治提升验收标准,出台《舟山市船舶修理行业环保整治提升技术规范》,有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倒逼船舶修理业推广国际领先绿色修船技术、企业联盟提出绿色修船标准,打造鱼粉业绿色转型全国示范企业;创新实施陆海统筹生态环境协同管理平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平台和“环保咨询日”政企对接平台,推行“五步三清单”工作法,建立“局队合一”体制,整合群岛执法资源、推进环境执法监管一体化,试点推广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组织保障机制,努力破解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难题。

此外,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强化内部管理及廉政制度保障,建立健全两套内外管理规范化制度,规范审批、执法、资金投用等重要权力规范运行。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预警管理制度,对全局89个岗位针对性制定296条防控措施,明确领导责任,全面防控廉政风险,确保干事不出事,为全市生态环保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提供了坚强队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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